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事项作如下变更:
1.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 宋崇勇
现法定代表人 宋成
2.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原住所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翠云大道10号4幢216室
现住所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万隆社区董庄
原法定代表人 王闯
现法定代表人 孙晓军
3.江苏顺阳新能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 史建敏
现法定代表人 陈明军
4.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 杨思明
现法定代表人 黄一新
原机组编号 2号机组、3号机组、5号机组、4号50MW、余热1号机组、1号机组、4号机组
现机组编号 1号机组、2号机组、3号机组、4号机组、6号机组、7号机组、8号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