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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公告([2019]53号)
2019-05-07 17:4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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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捷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
不予行政许可的公告

 

淮安捷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行政许可或许可事项变更申请。

不予许可具体理由如下:

1. 淮安捷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 江苏大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3. 江苏北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4. 江苏邦禾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5. 江苏常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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