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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04-19 17:12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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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江苏能源监管办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办政府网站(http:/jsb.nea.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能源监管办综合处,电话:025-83115265。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在国家能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江苏能源监管办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结合能源监管工作实际,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坚持便民利民,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一)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由专员负总责、分管专员直接抓、综合处归口管理、各职能处室具体执行的分层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体系。各处均明确一名信息员,综合处明确了信息报送和保密审查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流程,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便民服务,严格履行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在全面梳理并通过办网站公布监管业务工作流程的基础上,主动适应简政放权新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派出机构权力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在提高监管服务效能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办积极对办门户网站进行升级优化,突出网站服务实用性,强化信息更新力度,抓好敏感信息保密审查,进一步丰富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提高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向社会公开发布《江苏能源监管年度报告(2015)》,全面真实反映江苏能源包括煤炭、油气、电力等行业的发展概况。二是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中国电力报》等媒体多次刊载报道我办能源监管工作等信息,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发挥能源监管热线作用,在投诉举报受理过程中,向特定主体宣传能源监管工作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坚持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因地制宜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16年进一步改版升级办门户网站,进一步突出政府信息全方位公开,更具实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2016年通过江苏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41条。网站升级中增开了“时政要闻”栏目和“行业监管”栏目,及时公开能源行业重要信息和非电领域监管信息,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2016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共受理有效信息988件,同比增加3.3%;其中求助、建议、咨询等其它方面911件,投诉举报77件,都及时给予了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6年共有1 件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已及时给予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全年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拓展等。2017年,我们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安排和部署,从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与群众和企业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扩大监管工作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突出做好反漏洞、反黑链攻击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安全。三是严格规范公开行为。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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