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江苏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回头看”的通知
2025-04-18 10:00 来源:江苏监管办管理员

Aa

字体: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为持续巩固深化2024年江苏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成效,切实维护江苏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推动江苏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江苏能源监管办决定开展江苏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内容

本次专项监管“回头看”重点聚焦2024年江苏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融合信用手段,选择部分电力企业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开展“回头看”现场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对“回头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确保放管结合有度、风险防控有力。

(一)发电企业

1.许可制度执行方面:核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是否超越许可范围经营,达到设计寿命且仍在运行的机组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许可延续工作;新建机组并网后是否按时提出许可新申请或许可事项变更,机组容量、类型发生变化以及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后是否按时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后是否按时报告并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进行变更;是否将涉网工程发包给符合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2.许可准入和许可条件保持方面:核查企业办理许可业务时是否存在不实承诺、虚假承诺等情况,以及许可条件尤其是“四个负责人”是否持续符合许可要求。

(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1.许可制度执行方面: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问题,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持证企业是否能够持续保持许可条件。

2.告知承诺履行方面:核查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有效期延续等业务时,是否存在不实承诺、虚假承诺等情况。

(三)电网企业

许可制度执行方面: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允许无证或超期发电项目并网发电情况;220(33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是否存在转包或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供电企业主要供电设施及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发生变化的是否按时提出登记事项变更;输电企业主网架新建、改建输电线路或变电设施投入运营,以及主网架输电线路或变电设施终止运营的是否按时提出许可事项变更。

二、工作安排

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自2025年4月开始,分为启动、自查、监管、总结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

1.动员部署。印发江苏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回头看”通知,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公司,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部分高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并将联系人于4月30日下班前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

2.报送相关材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填写报送《发电企业并网情况表》(不含豁免发电许可证企业)(附件1)和《2024年以来竣工和在建220(33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情况表》(附件2),江苏省相关高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要填写《2024年以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竣工和在建电力工程情况表》(附件3),并将相关表格于4月30日下班前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

(二)自查阶段(5月-6月)

1.自查自纠。电网企业、相关发电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刀刃向内”,主动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30日前报江苏能源监管办。

2.问题整改。企业自查存在违反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一般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企业自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报告。

(三)监管阶段(7月-10月)

1.监管检查。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信用导向,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2024年专项监管、日常监管和线上初步核查分析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以及信用问题突出的企业,要采取现场监管方式,其他企业可采取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

2.问题处理。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相关信息与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不一致的,要求企业修改补充错误、缺失信息;发现企业存在违反电力业务许可制度的一般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涉及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信用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行为分类,形成监管闭环。

(四)总结阶段(11月)

全面梳理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对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总分析,认真总结专项监管“回头看”基本情况、典型问题、取得成效、处理结果和监管意见等,编写形成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江苏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回头看”,是江苏能源监管办本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是对江苏电力行业持证企业遵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对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优化江苏电力营商环境,推动江苏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积极配合监管。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江苏能源监管办做好此次专项监管“回头看”工作,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客观、真实反映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确保专项监管“回头看”高效开展。

(三)扎实推进整改。相关企业要针对自查自纠、以及监管检查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针对此次专项监管“回头看”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举一反三,建立资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恪守廉洁纪律。江苏能源监管办现场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受检企业、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李金鑫

联系电话:025-83115295

传真:025-83301675,电子邮箱:jszizhi@126.com

附件1、附件2、附件3.xls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