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电力事故发生,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4〕33号)和《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4〕17号)要求,现就2024年江苏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系列宣贯学习、应急演练、咨询服务、科教宣传、齐抓共管、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电力行业从业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江苏电力安全生产水平。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电力企业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范围,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安排,组织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活动。要广泛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警示教育片》、“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广泛开展应急演练和畅通生命通道宣传
各电力企业要结合迎峰度夏保供、防汛防台抗灾、火灾消防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紧急避险演练,宣传应急疏散知识和技能,清理疏散通道被堵塞、被占用等问题,提高广大员工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紧急避险能力。要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企业职工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有关应急演练,请相关电力企业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安委办将举行全省安全应急科普小视频大赛,制作“畅通生命通道 守护安全防线”主题电子海报和公益广告。各电力企业要积极动员职工参赛、及时下载优秀作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要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中国电力报、中国能源新闻网将开辟“电力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专栏”,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专项监管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典型电力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报道,营造学榜样、学典型、学经验的浓厚氛围。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在6月16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科普宣教、专家答疑等活动,深入宣贯《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等标准规范,切实提升从业员工安全素质。
(四)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电力企业要采用多元化形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线上答题、安全防护器具操作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宣教培训活动,推动用电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国家能源局将指导举办第四届电力安全论坛,持续推进电力安全文化建设。中能传媒将组织开展电力安全趣味答题等活动,全媒体、全视角展示各单位“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各电力企业要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五)持续深化电力安全齐抓共管机制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与相关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开展陆上风电安全管理情况调研,共同会商研判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重点工作;二是共同参加一次电力安全应急演练;三是组织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开展交叉互查,取长补短共同深入查找安全问题隐患;四是共同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确保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有序推进;五是召开一次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升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素养和业务技能。
(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各电力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和有关事故事件汇编等材料,并针对本单位发生的典型事故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深入反思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中能传媒将汇总各单位警示教育片、2023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情况,制作全国电力安全专题警示教育片,编印《全国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汇编(2023年)》,各电力企业结合实际组织进行学习。
三、有关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企业、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精心协调组织,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扎实成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电力安全工作相结合,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请各电力企业确定1名联络员(按附件填写信息),于5月30日前报送至江苏能源监管办。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5日前,请各企业将活动总结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齐鹏 025-83115270
电子邮箱:aqjsb@nea.gov.cn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