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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告2023年1-3月、4-6月江苏电力“两个细则”核实情况的通知
2023-08-18 12:25 来源:江苏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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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苏监能市场〔2022〕53 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电力“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23〕17 号)有关规定,我办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7月26日对2023年1-3月、4-6月江苏电力“两个细则”实施相关情况进行通告。通告期间我办收到2家企业申诉。经核实有关情况后,现分别将2023年1-3月、4-6月江苏电力“两个细则”调整结果通告如下(详见附件)。 


2023年1-3月份火电、核电考核明细.pdf

2023年1-3月份风电考核明细.pdf

2023年1-3月份光伏考核明细.pdf

2023年1-3月份补偿明细.pdf

2023年4-6月份火电、核电考核明细.pdf

2023年4-6月份风电考核明细.pdf

2023年4-6月份光伏考核明细.pdf

2023年4-6月份补偿明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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