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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2023年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的通知
2023-08-15 12:20 来源:江苏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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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供电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 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提升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目标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规定,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苏监能稽查〔2020115号)、《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深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开展频繁停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监能稽查〔202326号)各项任务目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全国用电营商环境的江苏样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全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监管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供电企业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获得电力政策文件的贯彻、任务台账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二)办电时间情况:供电企业压减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目标完成情况;有关内部时限管控制度流程等修订完善情况;延伸投资界面后接入工程及配套电网建设时间管控情况;用电报装时间信息的真实性情况等。
   
(三)办电便利度情况:供电企业压减用电报装环节、精简申请资料目标完成情况;线上办电服务优化情况;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即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证照信息共享、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等情况。
   
(四)办电成本情况:供电企业对低压小微企业三零、高压用户三省服务目标完成情况;优化电网接入方式、延伸电网投资界面、降低用户接电成本情况;用电报装收费情况,清理规范行业收费、有关价格政策等执行情况。     
   
(五)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情况:供电企业对 1479 号文明确的供电可靠性目标完成情况;电网运行维护、计划检修、故障抢修等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情况;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情况:供电企业执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用电报装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等;12398 能源监管热线宣传推广情况;提供获得电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宣传解读情况等。
   
(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情况: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情况,特别是供电企业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限制或者排斥其他单位公平竞争,侵犯用户自由选择权的情况。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实施的用户工程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供电企业及关联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等。
   
(八)上一周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供电企业对2022 获得电力综合监管现场督导、重点检查和常态监管中发现问题整改、监管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情况,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部署,统筹安排(8月)。制定印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启动会议,统一思想,切实做好工作安排,有序部署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二)对标对表,自查自纠(9月)。各供电企业以及相关增量配电网企业对照监管内容,将本地区自2022  1 月以来的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以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以及相关增量配电网企业于 9 30 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我办。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已采取的改进措施、上一周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举措,主要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重点突出自查发现的问题。
   
(三)随机抽取、现场检查(10 月)。在供电企业和相关增量配电网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受检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座谈、现场核实情况等。
   
(四)总结整改、全面提升(11 -12 月)。对于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改正、情况通报、约谈督办、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形成监管报告,按时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时,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形成监管闭环。
    
四、监管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电网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电力获得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和衡量标准,准确把握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各电网企业要以提升广大电力用户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深挖用户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健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长效机制,根据监管内容扎实做好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电网企业要注重宣传解读,让电力用户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关注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及取得成效,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建议。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的具体举措及相关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材料。请电网企业落实相关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工作,认真梳理自查报告,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现场检查,确保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完整准确,问题查找切中要害,对策建议切实可行。
   
江苏能源监管办联系人:燕丽娜,联系电话:025-83115283,电子邮箱:yanln@nea.gov.cn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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