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配套文件精神,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要求,建立江苏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化分担共享机制,我们制定了《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拟于2020年7月启动试运行,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请省电力公司积极配合做好市场组织、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及培训工作,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做好市场成员注册及相关服务工作,各市场主体做好市场运行准备工作,切实防范市场风险,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 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交易规则(试行).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