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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0-05-25 00:0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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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确保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坚决防范各类电力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和省安委办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坚决防范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各电力企业要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气温升高等带来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监管,加强对氨区、氢站、燃油罐区、大规模储能装置等重点部位日常隐患排查,强化生产和施工现场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确保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运行调控,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加强重要输电通道运行维护,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及时消除设备设施隐患,确保重要变电站(开关站)、输电线路运行安全。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做好发电燃料供应储备,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及时消除机组运行缺陷,防止发生非计划停机,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各电力企业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强高空、受限空间、起重等重点作业安全管理,提高风险管控级别,明确安全管控措施,确保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五、做好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各类电力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加强与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调配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电力突发事件。 

 附件.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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