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电力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排查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电力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平衡,强化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的特巡维护,确保大电网安全;要强化重要用户供电保障,加强对医院、机场、高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用户供电设施的管理,做好状态监测,排查整治设备隐患,对重要用户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帮助,确保重要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发电企业要加强机组运行管理,及时消除机组运行缺陷,保障机组安全可靠运行。
三、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电力企业切实抓好高处作业、起重吊装、带电作业等重要环节和液氨罐区等关键部位的隐患治理工作,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做好节后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确定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复工时间,严禁假期明停暗开,昼停夜开。要加强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安全培训和现场监督,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及施工现场安全条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开工复工。
四、做好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各类电力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假期延长后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要及时、准确报告电力安全信息,快速应对,果断处置,切实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省安委办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