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集团)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规范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苏监能市场〔2017〕149号)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