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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关于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9-08-09 16:48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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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关于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苏气电传〔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以下要求,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一、切实加强防御工作组织领导。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将于10日凌晨到上午在浙江沿海登陆,是今年以来登陆我国的最强台风,受其影响,10日起我省将会出现强风暴雨。当前正值汛期、暑期、电力行业迎峰度夏期三期叠加,防台防汛任务艰巨。各电力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要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落实防台防汛责任,着力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电力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留足事故备用,对重要输变电设备开展特巡,做好地势低洼、易受水淹的变电站防洪抢险工作;发电企业要加强对厂房下水道、电缆沟以及排水设施巡检,保证排水畅通;风电企业要对风机加强监测和防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避险,突出抓好各类船只回港避风工作;水电站要合理控制水位,加强对大坝巡查;电力施工企业要对塔吊、高空构筑物等易倒伏物进行加固,采取停止施工作业等非常措施。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值班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掌握生产情况,保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电力事故、事件,要科学有效处置并确保抢修工作人身安全。请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每天16时前将所辖企业受灾及应急处置情况报送我办,发生重大灾情,相关单位应立即向我办报告。江苏能源监管办安全值班电话:025-83115277,传真:025-83235590。
关于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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