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能源局)、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售电公司:
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苏政办发〔2017〕110号)、《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苏监能市场〔2017〕149号)、《江苏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苏监能市场〔2018〕7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售电公司运营,促进售电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有效维护江苏电力市场秩序,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江苏能源监管办起草了《江苏省售电公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0日前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雪松025-83115284,025-83199610(传真),电子邮箱:xuesonglee@126.com
附件:江苏省售电公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