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切实做好迎峰度夏、防汛防台等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电力事故发生,确保夏季高温汛期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