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在电力行业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11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钱 强 025-83115274 83235590(传真)
邮 箱:aqjsb@nea.gov.cn
158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在电力行业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