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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的通知
2017-06-13 14:5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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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安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2016年以来,全国电力建设领域连续发生多起人身伤亡事故,影响非常恶劣,教训极其惨痛,凸显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升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国能安全〔2017〕120号)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定于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以下简称“安全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倡导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安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目标及主题
    “安全年”活动目标:全面提升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年”活动主题:落实责任、强化管理、防范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电力行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省电力安委会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过程监督、总结考评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负责同志担任。
    四、活动时间计划
    “安全年”活动自2017年6月开始至2018年5月结束,活动共分为策划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策划动员阶段(2017年6月)
    1.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组成人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同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2.制定实施方案。各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考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季节性特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细化措施,确保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3.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电力企业要召开“安全年”活动动员部署会,通过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和多媒体演示,企业网站、内部报纸期刊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报道活动信息等多种方式渠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8年3月)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本单位“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检查,及时解决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注重活动实效,保证各项活动有序推进。各电力企业要督促所属单位认真开展“安全年”活动,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依照职责分工,对全省电力企业开展“安全年”活动进行指导监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召开现场交流会和开展应急演练等配套活动,并对省内重点电力企业“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4-5月)
各电力企业要对“安全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有效措施进行提炼总结,对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
    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根据各电力企业“安全年”活动总结,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召开“安全年”活动总结会,邀请电力企业典型代表介绍“安全年”活动先进经验和良好成效。
    五、活动主要内容
    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当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动向,以主题宣讲、安全警示教育、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班组安全建设等活动形式,促进广大干部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安全生产素养,全面提升本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一)开展“落实责任、强化管理、防范事故”主题宣讲活动及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电力企业要立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组织开展主题宣讲及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各电力企业要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讲座,提升全体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严守安全红线。各级电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要选择在企业本部、一个子公司和一个电力建设项目,各开展一次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二是各电力企业按照“严执行、真落实、出实招、见实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深入学习贯彻《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做到全员学习,深刻理解,严格落实,务求实效。
    三是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举办安全技术专题讲座,宣传贯彻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参建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安全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提高全员理论知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
    四是工程参建单位要从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入手,组织开展以“安全学习提素质、班组管理强基础”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技能比武等活动,将安全文化建设扩展到项目部、施工班组,大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素养。
    五是各电力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反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典型事故案例讲评、安全事故通报学习、安全论坛等形式,适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二)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活动
    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坚持科学施教、从严考核。
    一是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教学体系、考试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主管教育培训的领导要组织一次制度建立和落实的检查。
    二是各电力企业要组织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基建负责人、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旨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三是工程建设单位要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以项目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组织好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要强化以“新工人、班组长、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加大外包队伍和临时用工人员岗前培训力度,突出抓好大型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生产作业各流程环节中存在的人身伤害风险和防控措施,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安全年”活动期间,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电力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知识等相关内容的专题讲座,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三)开展电力建设企业班组建设活动
    班组是电力建设施工的基层组织,是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落脚点。提高班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应急能力,是夯实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基础的核心内容。
    一是抓实班组每日班前工作。班组作业前,坚持做到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面貌,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过程及安全风险清楚无误后签字,强调遵章守规,杜绝盲目施工。
    二是深入开展班组反“三违”活动,健全反违章制度。将班组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照片予以展示,班组安全员为班组成员剖析违章之处,让班组成员全面对照安全规程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增强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三是开展安全管理人员深入班组讲事故案例活动。在“安全年”活动期间,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参加班组站班会和安全日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深入到班组并结合班组实际,宣讲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
    (四)推进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各电力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强化自主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
    一是工程建设单位要对照相关标准,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查找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审报告。
    二是各电力企业要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指导,对未规范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基层单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督促其限期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各电力企业要积极培育、推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良好且具有代表性的所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秀典型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五)积极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应急演练活动
    工程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并设专人负责,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联动机制。各参建单位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的要求,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工程建设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应急管理知识、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强化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重要环节的管理培训,推进建设项目应急能力基础建设。
    二是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一次针对施工现场风险因素的应急演练,检验项目应急管理能力,推进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措施,做到持续改进。
    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将在“安全年”活动期间加强对应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适时组织开展针对电力建设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并组织开展观摩学习,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工作的开展。
    (六)推动信息化高效管理手段在项目安全管理上的应用
    电力企业要积极创新安全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效率。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推进“局域网+互联网”先进管理手段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应用,积极自行开发或采购先进的安全管理软件,通过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构建覆盖工程安全管理各环节、各部位、各工序的全方位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采集、传送各类安全信息,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有效跟踪管理,分层级进行预测预警,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力度,降低施工安全及管理风险。
    (七)推进电力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各电力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加快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对国家、行业安全生产诚信有关文件的学习和贯彻,组织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自我评价,促进企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活动,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地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虚假记录和欺瞒行为;强化安全诚信教育,防止安全生产中出现瞒报、谎报事故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修改损毁有关证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八)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1.深入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将构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电力企业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重大安全风险要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
    二是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组织排查消除安全投入不足、赶工期以及劳务分包人员安全意识差、技能素质低等可能带来的事故隐患,要结合建设工程特点,对施工营地、材料设备库房、建设工地、受限空间、特种设备、重点防护部位等场所区域、排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伤害、起重伤害、中毒与窒息伤害、火灾等事故隐患,强化汛期防汛防灾安全管控与应急管理,及时组织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2.全面做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农网改造升级的电力企业,要围绕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需要,规范资源配置,强化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紧紧围绕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动员各级工程管理和作业人员,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营造良好的基建安全氛围,巩固安全工作基础,有效控制安全风险,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一是要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控,根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策划方案,制定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项安全活动检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3.认真开展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电力企业要针对海上风电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借鉴传统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安全的研究。根据海上风电工程特点、风电场所处海域地理位置不同、海上施工环境多变、施工单位行业性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认真进行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缜密部署。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将“安全年”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做好活动所需人力和资金的双重保障。各单位要突出面向一线职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针对性强的一系列活动。要确保活动前有方案、活动中有检查、活动后有总结,并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将“安全年”活动做细做实、落到实处。
    (二)积极引导,稳妥推进。各电力企业应加强对“安全年”活动的宣传,及时发布“安全年”活动信息,做好相关策划,引导所属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年”相关活动。“安全年”活动期间,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将组织相关电力企业积极参加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的优秀安全文章征集、安全管理交流现场会等有关活动。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年”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将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等工作有机结合,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步安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让各项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员工、贴近生产,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以调动全体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使“安全年”活动的开展能够产生明显的实效,努力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沟通。各电力企业要及时对“安全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安排专人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对活动开展较好的所属企业应进行表彰,将好的经验交流推广,好的方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活动期间,各电力企业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汇总所辖企业总结后统一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将通过《电力安全监管信息》每月通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开设“安全年”活动专栏,及时推广典型经验,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指导“安全年”活动有序推进。
    2018年4月10日前,各电力企业要对全年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开展相关活动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一并报送江苏电力行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电力行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结、汇总全省“安全年”活动情况,并报送国家能源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取得实效,确保安全。各有关电力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加强“安全年”活动实施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大型群众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安全年”活动有序推进。
    活动期间,“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陈震宇   025-83115271  15261892020
                     025-8323559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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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能源监管办      江苏省能源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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