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新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10月26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新能源消纳监管检查启动会,部署开展新能源消纳监管现场检查。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对新能源消纳提出更高要求。8月,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消纳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9月至10月集中开展监管,组织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各市供电公司和有关发电企业先行自查、报送自查报告。9月与省电力公司专题会商新能源消纳情况,并赴部分新能源发电企业实地调研功率预测、消纳统计和配建储能运行等情况。
现场检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开展,采取座谈交流、资料查阅、现场抽查等方式,重点围绕三方面:一是新能源消纳水平情况,核查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和风电、光伏利用率监测数据统计;二是新能源消纳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情况,核查省内、跨省跨区市场交易组织和各类调节资源公平无歧视调用;三是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情况与调控措施,核查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燃机储能等调节资源调用和新能源场站功率预测等情况。检查组将按照监管清单调阅消纳统计、受限电量、调度运行等资料,追溯原始记录、调阅调度日志、核对系统断面,看实情、查实数。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分析、建立台账、闭环整改,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督促电网企业主动谋划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调节资源“建得成、调得动、用得好”,推动市场机制从“建起来”走向“用到位”,促进江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