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促进零售市场规范有序运行,进一步畅通批零价格传导,我办积极推动运营机构统筹研究2027年江苏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通过企业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做好零售套餐设置和风险评估。指导市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自律、议事、协商作用,组织多轮商议,促进各方逐步增进理解,推动零售套餐“全传导”方式落地。推动2027年江苏零售市场工作通知印发,明确零售电价形成从“比例挂钩”转为“价格直达”。
下一步,我办将密切跟踪零售交易工作执行情况,协同防范市场运行风险,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规范有序的零售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