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防范电力建设重特大事故和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江苏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
江苏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办分管负责同志在4月召开的二季度省电力安委办(扩大)会议上,就深入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进行了宣贯部署。在摸清江苏电力建设工程底数基础上,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江苏省能源局下发文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执行、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做细做实,形成常态。二是各单位要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从制度机制、标准规范、专项监管、集中整治、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有效提升电力工程安全质量。三是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各设区市电力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分别于2026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1日前将阶段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江苏省能源局。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深化部门协同,持续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督促各相关电力企业压紧压实全员安全责任链条,紧盯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项目合规建设,深入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提升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