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清明假期期间新能源高效消纳,江苏能源监管办督促运营机构提前部署、强化统筹,充分发挥市场协同作用,积极参与长三角电力市场,组织约400万千瓦调峰资源,增加4370万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其中,依托长三角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市场售出132万千瓦时电量,通过华东调峰市场购入4237万千瓦时对网调峰电量,有效盘活区域调节资源。清明假期期间,全省新能源整体利用率达96.38%。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加强新能源消纳监管,聚焦特殊时段优化消纳保障机制,深化区域市场协同,挖掘调节资源潜力,持续推动江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