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力求将《条例》精神深度融入日常工作的每一处细节。
江苏能源监管办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专题学习会议。办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逐章逐节研读《条例》,深入剖析此次修订背后的背景与重要意义,结合办内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共同探讨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各党支部、各处室迅速开展学习,通过支部大会、处务会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并组织交流研讨,引导全体人员深入领会条例内涵,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
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等要求贯穿工作全程,针对政府采购、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环节,严格执行各项节约规定,力求做到从严从简、精打细算、严控支出。在经费管理方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对每一笔经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坚决不审批超出预算或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开支;在会议活动方面,秉持精简高效原则,严格把控会议规模与时长,大力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会议方式,有效降低会议成本;在办公用房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严格符合规定标准;在资源节约上,积极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大力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切实降低机关运行能耗。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从日常小事做起,积极践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节约用水用电,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营造出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发力,坚持把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持续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节约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