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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江苏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23-06-01 00:0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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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4月份,全省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电力设备事故。
    二、发电运行可靠性情况
    4月份,全省10万千瓦以上统调机组非计划停运4次,同比增加2次。发生强迫停运的发电企业为华电扬州电厂,具体情况为:
    4月1日,华电扬州电厂2号燃机(475MW)因7号叶片通道温度偏低,叶片通道温度波动大保护动作,2号燃机跳闸。
    2023年,全省10万千瓦以上统调机组非计划停运11次,同比减少2次。其中:100万千瓦机组2次,同比减少1次;60万千瓦机组5次,同比增加3次;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4次,同比减少4次。
按停机原因分析,锅炉原因4次(占36.4%),同比减少3次;汽机原因4次(占36.4%),同比增加1次;电气原因2次(占18.2%),同比增加1次;其他原因1次(占9%),同比减少1次。
    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月份,各电力企业共报送一般安全风险34项,均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各电力企业认真落实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电力安全风险预控和信息报送工作,其中国网江苏公司、华能江苏公司、大唐江苏公司、国家能源江苏公司、国家电投江苏公司、华电江苏公司、华润电力华东大区、省国信集团公司、协鑫集团、田湾核电、句容抽水蓄能等单位及时报送风险隐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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