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导整改工作,国家能源局对我办下达监管任务书,就专项整治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提出明确监管要求,为此,我办联合省能源局成立检查组,对国家能源局第六检查督导组专项督导南京市、无锡市发现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专项整治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对镇江市进行延伸督导,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检查组分别在南京、无锡、镇江召开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等情况汇报,对专项整治督导问题清单列出的11项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落实整改进度,目前已完成5项,6项正在加快推进。检查组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能源企业: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明确任务,严格限期整改。对照整改问题清单,认真排查梳理同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逐项整改落实。三是细化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既要细化措施,对症实施,积极把问题解决好,又要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边整治边提高,边总结边建制,把制度健全完善好。同时加大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取得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大问题整改督导力度,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力避问题反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