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情况,更好的实施成本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近日,我办完成了2018度电力企业价格与成本信息报送工作。
电力价格与成本监管是国家能源局重点监管内容,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自今年5月以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企业信息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印发《关于报送2018年度江苏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9〕59号),明确报送内容、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作为电力装机和能源消费大省,江苏发电类型多样、新能源增长速度快,此次填报工作量多面广,涵盖江苏电网企业以及煤机、燃机、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各类型发电企业200余家。经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12657.38万千瓦,同比增长10.48%;发电量5030.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9%。2018年,全省主要发电企业单位售电收入362.52元/千千瓦时,单位发电成本298.98元/千千瓦时,单位电力业务利润34.83元/千千瓦时。2018年,江苏电网购电量5523.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1%;售电量5344.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2%。单位售电收入574.67元/千千瓦时,单位供电成本562.70元/千千瓦时,单位售电收益11.97元/千千瓦时。
报告通过对江苏电力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全面掌握了全省电力价格与成本情况,指出了当前电力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原因,并针对性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监管决策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