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江苏能源监管办资质管理细化完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
2019-05-21 12:27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Aa

字体:
|
|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条件中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进行了细化完善。
    2019年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3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为迅速适应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进行了梳理,确定了涉及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的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对应衔接的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后,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企业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时,可根据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任职条件聘任其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如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初级技术任职资格。
    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践行“放管服”改革精神,及时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要求,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