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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存档材料管理的公告
2026-02-25 17:4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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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文件材料保管期限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22〕97号)有关要求,现就江苏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存档材料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各申请人按此要求准备纸质档案材料,于领取许可证前提交我办存档如选择电子证书,也需要提交纸质存档材料。

一、档案制作方式

请登录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按自身申请业务内容下载相应申请表格式文本(网址见下文),根据表格提示完整填写。除申请表外,还应将《授权委托书》《告知承诺书》(完整版)、送达地址确认书纳入档案,列于申请表封面之后。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表

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等格式文本的通知》,网址:

https://www.nea.gov.cn/20250704/fcc2155108e54b8799914309e4d2b008/c.html

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告知承诺书(完整版)、送达地址确认书装订成一册,业绩(二级及以上)、合并、分立材料装订成一册,选择一般程序办理业务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材料”中未承诺事项的相应材料并装订成一册,A4纸白色封面,并在材料每页右下角合适的位置加盖单位印章。

(二)发、输、供电类许可(含增量配电)申请表

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的通知》,网址:

http://www.nea.gov.cn/2021-09/07/c_1310172718.htm

申请表中“附件材料明细”规定的“必须提交的材料”装订成一册,选择一般程序办理业务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材料”中未承诺事项的相应材料并装订成一册,A4纸白色封面,并在材料每页右下角合适的位置加盖单位印章。

二、档案提交方式

申请人选择自取许可证的,可在取证时现场提交纸质档案材料;选择邮寄许可证的,请将纸质档案材料邮寄至我办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1楼综合前台。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115292、025-83115293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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