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发电类)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
一、电力业务申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连云港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建2号机组(25MW),投产时间为2020年8月。
二、许可事项变更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原行政许可事项作如下变更: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19-00790
新增2号机组(10MW),投产时间为2020年9月。
三、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
江苏东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销电力业许可证,编号:1041606-00333
取消1、2号机组(6MW),两台发电机组满足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豁免政策。
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将原行政许可证邮寄至本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