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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39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深刻吸取“6•23”江苏盐城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汛期极端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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