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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确保2016年二十国集团峰会电力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确保2016年二十国集团峰会电力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4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十国集团峰会保电期间(8月28日-9月6日)实行电力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在每日19:30前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报送保电信息。 联系人:俞永春 025-83115277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确保2016年二十国集团峰会电力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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