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各市 、县(区)供电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 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提升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目标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规定,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苏监能稽查〔2020〕115号)、《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深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开展频繁停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监能稽查〔2023〕26号)各项任务目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全国用电营商环境的江苏样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全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监管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供电企业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获得电力”政策文件的贯彻、任务台账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二)办电时间情况:供电企业压减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目标完成情况;有关内部时限管控制度流程等修订完善情况;延伸投资界面后接入工程及配套电网建设时间管控情况;用电报装时间信息的真实性情况等。
(三)办电便利度情况:供电企业压减用电报装环节、精简申请资料目标完成情况;线上办电服务优化情况;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即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证照信息共享、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等情况。
(四)办电成本情况:供电企业对低压小微企业“三零”、高压用户“三省”服务目标完成情况;优化电网接入方式、延伸电网投资界面、降低用户接电成本情况;用电报装收费情况,清理规范行业收费、有关价格政策等执行情况。
(五)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情况:供电企业对 1479 号文明确的供电可靠性目标完成情况;电网运行维护、计划检修、故障抢修等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情况;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情况:供电企业执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公开用电报装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等;12398 能源监管热线宣传推广情况;提供“获得电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宣传解读情况等。
(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情况: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情况,特别是供电企业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限制或者排斥其他单位公平竞争,侵犯用户自由选择权的情况。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实施的用户工程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供电企业及关联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等。
(八)上一周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供电企业对2022 年“获得电力”综合监管现场督导、重点检查和常态监管中发现问题整改、监管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情况,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部署,统筹安排(8月)。制定印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启动会议,统一思想,切实做好工作安排,有序部署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二)对标对表,自查自纠(9月)。各供电企业以及相关增量配电网企业对照监管内容,将本地区自2022 年 1 月以来的“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以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以及相关增量配电网企业于 9月 30 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我办。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已采取的改进措施、上一周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举措,主要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重点突出自查发现的问题。
(三)随机抽取、现场检查(10 月)。在供电企业和相关增量配电网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受检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座谈、现场核实情况等。
(四)总结整改、全面提升(11 月-12 月)。对于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改正、情况通报、约谈督办、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形成监管报告,按时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时,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形成监管闭环。
四、监管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电网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电力获得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和衡量标准,准确把握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各电网企业要以提升广大电力用户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深挖用户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健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长效机制,根据监管内容扎实做好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电网企业要注重宣传解读,让电力用户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关注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及取得成效,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建议。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的具体举措及相关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材料。请电网企业落实相关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工作,认真梳理自查报告,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配合做好现场检查,确保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完整准确,问题查找切中要害,对策建议切实可行。
江苏能源监管办联系人:燕丽娜,联系电话:025-83115283,电子邮箱:yanln@nea.gov.cn。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