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深入组织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消除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电力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坚持齐抓共管,多方合力推动落实。充分发挥省电力安委会平台作用,先后组织召开全省电力安委会会议、安委办会议、省重点火电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座谈会,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要求,部署阶段性全省电力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持续完善“市县电力管理部门全覆盖检查,监管机构抽查”协同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保持从严执法高压态势,专项监管工作开展以来,联合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对5家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对3家电力企业下发监管意见书,对9家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没金额154.5万元,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坚持抓大不放小,多点发力加强监管。深入学习领会国家能源局专项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既高度重视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和高风险作业,又切实关注小型企业、小型工程和一般风险作业。办领导亲自带队对田湾核电、华能通州湾、华电望亭、国信马洲等大型重点建设工程进行了多轮次的线上线下安全督查,以持续关注的态度确保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到位。组织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成立交叉检查组,抽调105名省电力安全技术专家库专家,对28家电力企业和电力建设工程进行现场督查,帮助被检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问题隐患320余项。针对小散远新能源项目众多、民营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充分发挥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就近就便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防治并举,多管齐下化解风险。建立完善电力安全风险“周报季会月管控”工作机制,要求电力企业定期报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企业风险预控和主动防范意识,协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管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累计防范化解627项安全风险。创建重大电力建设工程的里程碑图表,实时跟踪工程进展动态,确保事事心中有底。与电力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协作,对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3项新能源建设工程,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强化跨部门跨专业间的信息共享,与省气象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台风“贝碧嘉”等极端天气影响期间,迅速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督促参建单位安全转移施工人员超过1万余人,有效降低了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总结专项监管成果,紧盯岁末年初、迎峰度冬等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现场督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江苏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