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创新开展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四个监管”,并选取江苏能源监管办等单位开展过程监管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部署,江苏能源监管办积极构建能源发展底数、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重大能源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能源保供落实成效等“四个清单”,推动解决新能源高质量消纳“关键问题”。试点过程中,既关注解决当下面临的具体问题,更注重构建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的长效机制,既关注传统监管领域深耕细作,更注重以创新拓展监管范畴,既关注围绕“小切口”推进试点取得实效,更注重撬动“大格局”全面推进监管提质增效,通过深入开展以“4+1”为重点内容的试点工作,保障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在江苏有效落实。
一是坚持机制赋能,摸清能源底数。深入学习领会国家能源局“四个监管”工作重要部署要求,成立创新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建立行业监管处牵头、各处室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编制《过程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加强过程监管保障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有效落实的通知》《关于开展新能源高质量消纳关键问题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构建“1+N”配套监管措施体系。组织召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启动会,全省13个设区市发改委,28家重点能源企业参会,推动形成试点工作合力。与全省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以及重点能源企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年、季、月等要求汇总梳理能源政策、规划、运行等情况,持续完善“四个清单”,有效提升源头获取信息的及时性、精准性、全面性,为高效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有力基础信息支撑。
二是坚持数智赋能,丰富监管招数。大力推进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建设“过程监管云”,将“4+1”任务推进中掌握的数据信息资源清单化、可视化展示,全面加强数据信息分析比对。初步实现能源品种全覆盖,囊括“十四五”以来全省煤、电、油、气规划发展历史数据和动态数据,为科学开展数据分析提供保障;政策梳理全链条,将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政策整理汇总,为规范开展监管提供支撑;项目跟踪全周期,分品种、分地域、分节点汇总项目建设动态情况,为加强项目预警分析提供依据;运行监测全要素,以日为周期跟进保供重点时段用电负荷变化和电煤储运等情况、以月为周期跟进煤、电、油、气运行情况、以年为周期跟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情况,为更好履行能源保供监管职责提供基础。通过深化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促进云上分析与线下监管融合贯通,有力提升过程监管效能。
三是坚持实干赋能,应对发展变数。立足监管主责主业,围绕规划执行、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情况,持续跟踪推进实施过程。按月更新江苏“十四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对进度不及预期的强化分析,督促地方政府部门强化规划执行。完善“十四五”重大能源工程项目清单,月跟踪、季汇总梳理国家以及省内54个重点项目进展,以“进度条”方式梳理各重点项目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科学把握监管“颗粒度”,紧盯项目要素保障、关键节点目标完成等重点进展加强跟踪监管,多次向国家能源局报告项目推进建设中存在问题困难,着力发挥“探头”“哨兵”作用。
四是坚持担当赋能,做到心中有数。注重发挥能源监管保障作用,不断强化评估问效,推动能源政策有效落实。梳理“十四五”以来全省能源科技创新情况,分析研究能源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进程,编报《以能源科技革命江苏实践推动构建新质生产力》;针对全省分布式光伏爆发式增长引发的各类矛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提出政策优化意见建议,编报《关于江苏分布式光伏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针对全省煤电机组新建及“三改联动”任务完成情况创新开展后评估分析,梳理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不足,编报《江苏煤电机组建设及改造升级成效分析》;针对江苏制定分布式接网消纳政策积极提出监管建议,推动地方政策规范出台。
五是坚持转型赋能,放大服务乘数。组织开展新能源高质量消纳“关键问题”监管,积极转变监管方式,围绕政策落实、主网建设、配网建设、服务保障等四方面加强监管,推动全省电网企业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梳理形成4大类132个问题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取得积极成效。监管工作开展以来,电网企业切实加强主、配网建设投资,高效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建设,扎实推动解决分布式光伏重超载配变2042个,推进5000户分布式光伏“四可”能力建设,从规划布局、项目安排、接网服务等全流程提升电网服务新能源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同时,密切跟踪全省7个设区市政府出台分布式接网管理政策执行情况,促进各地提升服务新能源消纳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助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